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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者每日每周的工作时间应为多少
作者:管理员
来源:本站
发布时间:2013-06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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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安徽省企业工作时间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条 企业应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,即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,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。并应当保证劳动者每两个班日间至少休息12小时,每周休息两日。
因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,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,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,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。
因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,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,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,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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